裝潢小百科|裝潢為什麼一定要開發票?房地合一稅?屋主一定要懂的眉角
情境假設
購屋價格1,000萬
裝潢花費200萬
出售價格1,500萬
持有10年以上(稅率15%)
有裝潢發票可認列成本:1,000+200=1,200萬
應稅所得15,00-1,200=300萬
300萬x稅率15%=繳45萬稅金
無裝潢發票認列成本:1,000萬
應稅所得15,00-1,000=500萬
500萬x稅率15%=繳75萬稅金
藉著裝潢發票可省下30萬稅金
由此可知裝潢千萬別省發票,未來賣房時是最佳的節稅利器
以下整理出裝潢費用哪些項目可以認列、哪些不行
✅可認列(可以當成本扣稅)
這些要有 合法發票 才能申報:
🏠 室內裝修工程:泥作、水電、油漆、木作、隔間
🚪 固定裝置:門、窗、地板、天花板
🚿 衛浴設備:馬桶、洗手台、淋浴間、浴缸(固定式)
🍳 廚具系統:整體廚房、瓦斯爐、烘碗機、抽油煙機(固定式)
🪟 系統櫃、衣櫃、吊櫃(固定釘死不能搬走的)
💡 照明設備(嵌燈、吸頂燈,屬於固定裝潢的一部分)
❌不可認列(不能當成本扣稅)
這些屬於「可移動家具或家電」,即使有發票也不行:
🛋 家具:沙發、餐桌、椅子、床架、茶几、書桌
📺 家電:電視、冰箱、洗衣機、烘衣機、微波爐、冷氣機
🪞 裝飾品:掛畫、地毯、窗簾、擺飾
🪑 活動收納櫃(非固定式,可搬走的櫃體)
🚪 木地板(常被認定為可拆換材料)
重點提醒
1. 固定下來的裝潢,幾乎都能認列。
2. 搬得走的家具、家電,幾乎都不能認列。
3. 要申報時,一定要準備裝潢發票,才會被國稅局認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