裝潢小百科|裝潢為什麼一定要開發票?房地合一稅?屋主一定要懂的眉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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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境假設

購屋價格1,000萬

裝潢花費200萬

出售價格1,500萬

持有10年以上(稅率15%)

 

有裝潢發票可認列成本:1,000+200=1,200萬

應稅所得15,00-1,200=300萬 

300萬x稅率15%=繳45萬稅金

 

無裝潢發票認列成本:1,000萬

應稅所得15,00-1,000=500萬 

500萬x稅率15%=繳75萬稅金

藉著裝潢發票可省下30萬稅金

由此可知裝潢千萬別省發票,未來賣房時是最佳的節稅利器

以下整理出裝潢費用哪些項目可以認列、哪些不行

 

✅可認列(可以當成本扣稅)

這些要有 合法發票 才能申報:

🏠 室內裝修工程:泥作、水電、油漆、木作、隔間

🚪 固定裝置:門、窗、地板、天花板

🚿 衛浴設備:馬桶、洗手台、淋浴間、浴缸(固定式)

🍳 廚具系統:整體廚房、瓦斯爐、烘碗機、抽油煙機(固定式)

🪟 系統櫃、衣櫃、吊櫃(固定釘死不能搬走的)

💡 照明設備(嵌燈、吸頂燈,屬於固定裝潢的一部分)

❌不可認列(不能當成本扣稅)

這些屬於「可移動家具或家電」,即使有發票也不行:

🛋 家具:沙發、餐桌、椅子、床架、茶几、書桌

📺 家電:電視、冰箱、洗衣機、烘衣機、微波爐、冷氣機

🪞 裝飾品:掛畫、地毯、窗簾、擺飾

🪑 活動收納櫃(非固定式,可搬走的櫃體)

🚪 木地板(常被認定為可拆換材料)

重點提醒

1. 固定下來的裝潢,幾乎都能認列。

2. 搬得走的家具、家電,幾乎都不能認列。

3. 要申報時,一定要準備裝潢發票,才會被國稅局認可。